时间: 2014-10-08 浏览量:3341239
全局广大员工群众:
在国有林区开展“创建绿美家园”活动,是省绿委和省林业厅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是开创绿化美化工作新局面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打造精品,带动城乡绿化和小城镇建设的一个重点示范项目,更是改善林区人居环境,提高林区群众生活质量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此项活动上级在拨付专项建设资金的同时,还要进行专门的审计和检查验收。
在国有林区开展“创建绿美家园”活动,是我们林区员工群众的幸福,是惠及千家万户的大好事。我们当以感恩之心倍加珍惜和爱护。为进一步深化创建活动,消除广大员工群众心中的疑虑,增强员工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文明素质,保护好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果。在这里,我们向全局广大员工群众发出倡议:
一、从自我做起,爱绿美家园、树文明新风。全局广大员工要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展示大企业员工的良好素质,带头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做到:不乱扔乱倒垃圾、乱开乱占绿地、乱粘乱贴广告;积极做好正面宣传,带头辟谣、不传谣;带头植树护绿,种花种草,爱护花草绿地;带头维护公共秩序,不乱停靠车辆,不占道经营,不私搭乱建,讲文明、树新风,自觉珍惜和爱护“绿美家园”创建成果。
二、身体力行,当好创建活动宣传员。“绿美家园”人人爱,“绿美家园”人人建,创建“绿美家园”活动是造福林区的大好事,更是林区群众自己的事,我们既是建设者,也是受益者,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为创建活动尽一份心、出一份力。我们要身体力行,多做有益于创建活动的事,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自身养成文明守法习惯的前提下,主动做好宣传工作,影响和带动家人、亲戚朋友和身边的人,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
三、知荣明耻,做创建活动的文明卫士。“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要铭记“八荣八耻”,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从生活中的每一件小事做起,以身作则,知荣明耻,履行好监督义务,对损害创建活动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和举报,做一名维护创建活动的文明卫士。
爱绿美家园、树文明新风。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为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清洁、更美丽、更文明、更健康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